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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力优化营商环境 人大代表在行动

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营商环境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今年3月1日起,《厦门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我市营商环境建设的第一部综合性、基础性法规,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我们号召全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尽责,主动担当作为,带头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助推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智慧和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在宣传引导上走在前优化营商环境,是我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的实际行动,是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的有力抓手,也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具体举措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以更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牢记“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的铮铮誓言,强化主人翁意识,充分发挥工作和生活在群众中的优势,向企业和身边的群众宣讲《条例》各项规定带头宣传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好政策,提高法规和政策在基层的知晓率、覆盖面,让法规和政策“飞入寻常百姓家”

二、发挥代表作用,在落实《条例》上走在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履职尽责,积极参与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的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推动《条例》各项规定落地见效,监督和支持“一府一委两院”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效,以主动服务、优质服务让群众舒心、企业顺心,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不断释放全社会创新创业创造新动能,持续提升厦门城市吸引力、竞争力要依托代表联络群众工作平台,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呼声期盼,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立足本职岗位,在担当作为上走在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条例》各项规定,带头遵守社会公德和公民道德,展现人大代表良好形象。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人人建设营商环境”的理念,充分认识当前我市的良好发展态势,主动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广泛联系群众的优势,大力宣传我市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倾情为招商代言,倾智为项目助力,倾力为落实加油,为我市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当好“吹哨人”、发出“好声音”、贡献“金点子”,以自身行动为优化营商环境倾心出力、发光发热。

各位代表,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永远都是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让我们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扛起代表责任彰显代表作为展现代表风采,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为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厦门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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