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明星形象与符号化的偶像

        潘宁馨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201100


        摘要:本文整理并梳理了偶像、明星的概念内涵及发展历史,剖析明星形象的组成部分,从鲍德里亚消费主义符号学理论分析得出偶像(明星)的本质是象征性符号的结论。对于已经成为偶像的明星来说,偶像与明星是对同一身份在不同侧重点下的称谓语,前者主要强调了该对象和受众之间的相对关系,后者强调了该对象所呈现的自身职业以外的公众形象和商业价值。本文就针对已成为偶像的明星进行其本质的探讨。
关键词:明星;偶像;符号化

        明星形象研究的权威戴尔认为“一个明星形象既包括我们通常所指的他或她的 ‘形象’,这是由银屏角色和明显经过安排的公开露面构成的;还包括关于这一‘形象’的制造的各种形象以及作为形象的场域或场合的真实个人,每一个元素都是复杂 的、矛盾的,而明星则是所有元素的汇聚。”本文认同戴尔所认为的“明星形象是明星的银屏形象、公众形象和真人的总和”,并从这三方面进行相关论述,以刻画出全面的明星形象。明星的银屏形象是银屏角色的呈现,同时包括一系列相应的影视宣传活动所表现出的形象。明星银幕形象的自我连续性会逐渐模糊甚至成了其真人的一部分。电影将其文本和意识形态功能延伸到明星话语上而加强影响力,明星也通过电影塑造银幕角色增强吸引力和号召力,形成一种共赢。
        明星的公众形象大部分是源于他/她的银屏角色而非真实生活,但明星的公众形象和明星作为现实中真实的人处于一种密切又分裂的关系之中。明星作为公众人物, “公我在呈现中被无限地生产和再创造”,他们在公众世界中试图以自然而又精确的表演掩盖不真实的自我。明星的公众形象被大众所观看和了解,从而迷惑了私下状态和公众形象的分界。明星“私下”生活的采访、媒体报道和传记书籍制造了明星所谓的暴露在公众视野中的私人形象。而明星展示这些形象的场所往往是开放性的,比如见面会、综艺节目等活动,大众传媒又进一步放大并加速了这些形象的影响力,从而建立并稳固其公众形象。同时,明星整体形象由其所呈现的私人生活与电影角色共同建构,两者相互支持,一致的荧屏形象和私人生活有助于提高大众接受度和喜爱度。但不管是何种形象,要明确的一点是,明星形象需要符合道德规范,展现良好道德品质,才不会形成形象与价值观的悖论以致在公众视野中无限放大败坏名声。尤其在道德水平与家庭话语两方面,私人生活和职业生活中表现达成一致才能稳固明星所展示的形象。
        明星形象是被制造出来的,明星借助影视机构、大众媒介及观众制造形象。影视机构的导演、编剧以及其他明星都会影响明星形象,并在一定程度上对明星银屏形象 进行控制。观众也是明星形象制造的重要组成部分,明星人设是大众想象的投射,大众从明星形象中选取自己所需要的部分,不断给予该部分积极反馈,从而使拥有该特质的明星形象无意识的强化。此外,观众可以通过明星消费反馈自身对明星的期许,如收视率排行、票房高低、应援水平、周边消费的反响等。明星通过受众研究分析, 相应调整自身的形象策略。
        明星形象制造的差异性随着发展逐渐演化成了固定的“人设”。“人设”,顾名思义,指的是对人物一系列参数设定,曾用于二次元小说、漫画、游戏等作品中,包括人物的外貌、性格、爱好等方面的设定。而明星的人设指的是明星通过大众媒体创造并向公众传播的整体形象。这种具有一定的特色的明星形象,能使大众产生兴趣并进行有效区别。明星的人设可以分为主观包装以传递给大众的正面形象、顺势沿用被大众打上的标签形象。就两者本质而言,都是给一个具体的人抽象的意义,使其拥有符合大众审美趣味的象征价值。大众媒体强调了明星的文化内涵,使大众在两者之间产生习惯性联想,从而使得明星自身意义得到转移和升华。
        戴尔指出“明星既是劳动力又是劳动的产物,他们是将电影当作在市场上卖掉获 利的商品进行生产的部分劳动力”,着眼于“卖掉”及“产物”,可推断明星可作 为一种非物质形态的商品。人们从明星形象中获得其附带的特殊含义,满足了心理需 求,明星形象成为了被粉丝消费的一种商品,明星作为一种符号被消费。在消费主义 视角下看待明星的价值,可以发现明星并没有现实意义中的使用价值,但有极高的商 业价值和新闻价值,而大众所追求的是他们身上独特的符号意义。李启军提出“明星是实际的影视演员个体(对象—实体)与附着其上的符号意义(所指—象征)的综合体”。这种所指的差别意义可以区分明星与普通人甚至是区分其他明星,这种辨识度在某种意义上正是明星的价值所在。因此媒体传播越来越追求明星形象的个性化和差异化,大众媒体不断生产视觉符号制造并渲染明星形象,媒介通过信息传递潜移默化影响大众对明星的观感,控制并操纵大众消费偏好。明星通过个性来突出自己,借助形象的独特性形成“人设”,满足观众需求,并针对相应受众展开商业活动,形成经济效应。商业价值是衡量明星成就和影响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可创造并提升商业价值的明星人设在明星事业中扮演了关键角色。
        在消费主义视角下看待偶像的价值,与上文所述的明星的符号意义相似,可以将偶像视为一种特殊的符号,将偶像崇拜视作符号的一种异化,偶像消费比明星消费的涵盖面更为狭小。得益于大众媒介迅速传播所制造的幻想,偶像制造和偶像崇拜有了技术先决条件和发展空间。布尔斯廷认为“在图像革命后的大众媒体盛行时代,现在的偶像是可以批量生产的来满足市场需求的某种品牌特质实体”,表现出了人类空虚的实质。这种消费控制生产的现象可以作为消费社会的特征,“消费逻辑被定义为 符号操纵。其中缺乏创造物的象征价值和内在象征关系:它完全是外在的。物品丧失了其客观目标、其功能,变成了一个广泛得多的物品总体组合的词汇,其中它的价值在于关系。”明星消费由叠加了偶像含义的物质形式的商品消费和纯粹的符号文化消费共同组成,粉丝消费了被制造的满足和被刺激的欲望,完成一种自我表达和身份认同,在形式上与偶像产生连接。粉丝和偶像在文化消费中的关系是一种相互依存 的关系,偶像与粉丝无法脱离另一方单独存在,粉丝所进行的偶像消费是对虚构符号的一种消费。在偶像崇拜中,作为一种符号的偶像本体,其艺术价值失去了话语权。对明星(偶像)的狂热崇拜可以被认为是符号消费的一种异化。例如,披头士主唱约翰.列侬则毫不隐讳地表示自己“比耶稣更受欢迎”,承认自己是世界上最受瞩目的现象。可见人们对偶像的崇拜甚至超越了对上帝的崇拜,产生了极端的消费行为。
        但同时,不可避免的是大量的人设设置反倒造成了明星或偶像公众形象的同质化,雷同的人设给大众带来审美疲劳。从当下娱乐圈诸多人设类似、发展路线相似的现象,可推论当下众多明星(偶像)是经由“造星流水线”按照生产程序制造出来的商品。明星(偶像)是被“定做”的,他们被制造成吸引大众、讨好大众、奉承大众的符号。然而被大众媒体制造的明星(偶像),同时也会被媒体埋葬。明星(偶像) 的消失速度就像生产速度一样迅速。一旦明星失去曝光率,没有报道量,其短暂的形 象就会消逝在大众的视野里,形象符号也随之失去意义。因此明星(偶像)需要通过大量深度且持续的曝光保持名气,不断为符号赋予独特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理查德.戴尔《天体》导论.1986. 黄承英译p65. p72.p70.p82.
[2]李启军. 中国影视明星的符号学研究[D]. 四川大学, 2005.p64.
[3]丹尼尔.J.布尔斯廷, 黄承英, 陶东风,等. 从英雄到名人——人类伪事件[J]. 文学与文化, 2013(1):57-74.p59.
[4](法)让·波德里亚原著;刘成富,全志钢译.消费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0.p120.

作者简介:潘宁馨(1996-01-30),女,汉族,籍贯:浙江台州,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文化产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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